學業獎勵

獎項於下學期頒發一次。

獎項(小一)

頒發準則

學習表現優異獎

由班主任及科任老師選出班中學習表現優異的學生,每班兩名。

 

各獎項於上、下學期各頒發一次,全年共兩次。

獎項(小四至小六)

頒發準則

中文優異獎

考試中文、英文、數學及常識各科總成績及整體學習表現,每級每科各一名

英文優異獎

數學優異獎

常識優異獎

  每級總成績第一名的同學可同時獲頒「伊利沙伯中學海外舊生會修己善群獎學金」

 

獎項(小六)

頒發準則

中文科學習表現優異獎

中文、英文、數學各科校內考試成績優異及參與有關課外活動有出色的表現,每科各一名

英文科學習表現優異獎

數學科學習表現優異獎

中文科及數學科獲獎者可同時獲頒〈伊利沙伯中學73年畢業同學會獎學金〉;
英文科獲獎者可同時獲頒〈伊利沙伯中學71年畢業同學會獎學金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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